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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失業補助 再認定的工作證明問題


問題


前幾天去找工作,一進去門市的小姐就叫我填履歷,但那個小姐也只是在那裡工作的而以,並不是主管,當我寫完履歷之後,那小姐就和我說"這樣就可以了,我們之後會在和你聯絡",可是都沒有和我聯絡.失業補助的再次認定要找二份工作的證明,我想知道說像我去網路上應徵的.他們也都沒有打給我,我要怎麼要證明,還有像那個門市,也只是叫我寫一寫就可以走了,又沒有和我面試,我要怎麼知道和我面試的人的名字,像我這樣要怎樣才可以證明我有找工作?更新:證明中有一個要寫和我應徵的人,我可以先寫門市小姐嗎?在口頭和失業處的人說明可以嗎?


最佳解答


以我之前在勞工局的經驗跟你報告 : 當你去應徵沒有請對方給你證明時,建議你可以到行政院版的全國就業E網登錄。因為各地方政府勞工局及所屬的就業服務站,大多是依據你在全國就業E網登錄的紀錄,及廠商"或商家是否有提供就業諮詢或是連絡您前往面試。如果你沒有登錄請你趕快到全國就業E網登錄。時間到再到就業服務所登記確認,這樣你就不會擔憂及煩惱你工作在認定。而如果你登錄了,有些是以抽籤方式或電腦選號,各地方縣市政府勞工局會派志工或是輔導員來了解你的狀況跟就業意願,如果有工作或是職訓機會ㄝ會適時提供給你做參考。所以你下次在去應試時要注意,記得要求對方給你證明,還有是否已到全國就業E網登錄了。 yes.ejob.gov.tw yes.ejob.gov.tw


其他答案


其實當初你應該主動問她,請她留一下資料.並跟她說明妳是在辦失業補助,她應該會留給妳,因為現在公司都很明白失業的人很多,所以跟她提,她應該都會留給妳,如果當初沒留也可以主動打電話過去詢問.至於在網路上應徵的,妳要看妳的履歷有沒有被妳應徵的公司開啟或有沒有寄感謝函給妳,如果有,妳就可以打電話過去問,順便說明來意,公司就會讓妳留資料了,然後妳也要把網路上被開啟的紀錄或感謝函列印下來,然後跟公司聯絡的日期時間紀錄下來,以備就服站人員查證,這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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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16000010KK0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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